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江苏二师评字〔2021〕4号)要求,学校决定在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工作小组进行现场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6日-30日,具体内容详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附件1)。
二、检查对象
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生物科学和音乐学专业所在学院。
三、检查重点
1.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评自查组织实施情况。
2.常规教学运行及管理总体情况。
3.专业认证材料准备、质量目标达成度评价、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检查反馈
检查人员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各学院在收到反馈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改反馈单》(附件3)至质评处。各学院根据检查反馈意见开展整改工作,学校将对学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请各学院根据检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电话:025-56226251。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xlsx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改反馈单.docx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