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经学校基本状态数据审核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具体任务时间要求如下:
1.8月10日—8月31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以下简称“质评处”)将校级本科
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更新至2020年版本,制定《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0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编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2.9月1日—9月10日
召开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协调暨培训会,各单位开展数据采集相关材料业务学习,并进行采集任务二次分解。各责任单位在9月10日前,将数据采集任务二次分解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质评处石湫校区敬业楼311办公室,并将电子稿上传至综合信息平台,上传端口为“资讯中心”>“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选择任务主题“2020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任务二次分解表”。
3.9月11日—9月20日
各责任单位与协助单位开展工作对接,落实数据采集任务,完成基础表系统录入。责任单位汇总协助单位报送的各类数据,完成数据采集与审核。
4.9月21日—10月3日
各责任单位数据采集员登录校级本科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并录入数据,审核员对采集员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同时向质评处提交纸质版本材料。
5.10月4日—10月10日
质评处对采集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对照评估要求与各责任单位研究上报的数据,对学校总体数据进行汇总测算,由学校基本状态数据审核工作专班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终审。
6.10月11日—10月15日
质评处统一将学校数据上传至教育部评估中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真实报送
本年度数据报送是教育部评估专家进校考查前最后一次数据提交,请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熟悉标准、科学分工、明确责任、通力协作,不得推诿扯皮,更不能出现漏报和错报。
2.对标找差,保质保量
请各相关单位围绕数据审核工作专班反馈的上年度数据主要问题,对标找差,补齐短板,确保今年各项数据达标,高质量完成此次数据采集工作。
3.合理分工,按时提交
责任单位负责人即为本张数据表的牵头人和责任人,需合理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交各项材料。各协助单位应积极配合责任单位工作,按照责任单位的要求,按时保质将相关数据报送至责任单位。
三、其他事项
各责任单位将最终确定的数据从校级采集系统(网址:http://10.192.10.106/login.jsp)导出打印,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至质评处。纸质材料包括:数据项表格、文档类材料、数据采集项目审核书、支撑材料目录清单(具体支撑材料各单位自行保存)。
数据报送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质评处联系,联系电话:025—56226250,数据采集工作QQ群:315045185。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