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路淑楠发布时间:2020-12-29浏览次数:3251

各学院:

为实现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良性互动,及时、全面掌握教与学的基本状况,以及师生对于教与学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01230——2021129

二、评价主体

1.教师评学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有专职、外聘任课教师(英语分层教学、体育选修等非自然班级授课教师也需对各自的教学班级进行整体评价)。

2.学生评教

全体在校生参加学生评教

三、评价组织

(一)第一阶段:学生评教指标调研

1230-14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以下简称质评处)组织全校学生开展学生评教问卷指标调研工作。学生可登录综合信息平台:http://kyc.jssnu.edu.cn/default.aspx或直接在综合信息平台微信端参与调研质评处将根据调研结果对评教问卷指标进行修订完善

(二)第二阶段:评学评教

15-129各学院组织本单位全体师生开展评教评学工作

四、评价程序

1.问卷完善

学生参与评教问卷指标调研,根据调查结果,质评处完成问卷修订完善等工作。

2.评价动员

学院对本单位全体师生进行评学评教工作动员,介绍评价办法(详见附件),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评教评学

学院组织本单位全体师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学评教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评学评教工作在我校综合信息平台上开展,课程等基础数据节点读取自各学院排课信息,请学院务必保证排课信息完整准确。

2.评学评教数据是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资料,请各学院充分动员师生按时参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漏评、错评,保证参评率,逾期系统将不再开放。

3.未参加本学期学生评教的同学,将影响成绩查询和下一学期网上选课等;参评率与学院年度考核挂钩,评教结果与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关联。

4.评学评教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质评处(敬业楼308)联系,电话:025-56226251

  

  

  

  

附件:

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师评学实施细则.docx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评教实施细则.docx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