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提高试卷质量,落实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卷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开设课程的期末考试试卷,包括理论课程、考查课程、技能课程等试卷。
(二)检查要求
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的要求,检查试卷命题、教学大纲覆盖程度、题型、题量、分值设置、难易度、重复率、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方面的规范与质量。
(三)时间安排
试卷检查分学院自查、学校抽查两个阶段:
1.学院自查
12月16日前,各学院组织教师按要求进行自查。
2.学校抽查
12月17日-18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以下简称“质评处”)组织专家开展试卷抽查工作。
(四)试卷抽查及评价
1.试卷抽查
(1)抽查数量
学校按照各类课程全覆盖的原则随机抽查试卷,抽取份数不超过总数的10%。
(2)材料准备
各学院提交试卷抽查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试卷(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双向细目表。
(3)材料报送
请石湫校区各学院于12月16日上午9:00,将材料送至敬业楼323;草场门校区各学院于12月17日下午14:00将材料送至现代教育技术楼709。抽查工作完成后,由学院领回试卷材料。
2.试卷评价
(1)评价内容
包括试卷命题、教学大纲覆盖程度、题型、题量、分值设置、难易度、重复率、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方面的规范与质量,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2)评价方式
由专家对试卷进行评价,质评处、教务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3)结果反馈
试卷质量评价结果将反馈给学院和教师,试卷质量总体评价计入学校综合考核中。
未尽事宜,可与质评处、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25-56226251,025-56226203。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质量评价表.docx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教务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