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江苏二师评字〔2020〕7号)要求,学校决定在各教学单位自查及预评估工作基础上,组织各教学单位进行迎评整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改时间
10月29日-11月8日。
二、检查对象
所有教学单位。
三、检查重点及流程
1.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梳理自查自评组织实施情况。
2.结合预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完成各教学单位教学文档材料、单位走访、座谈、实习就业基地走访、教风、学风等环节的整改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预评估专家反馈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于11月8日前,登录综合信息平台提交“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预评估整改反馈单”,提交端口:“资讯中心”>“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选择“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预评估整改反馈单”,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石湫校区敬业楼308办公室)。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电话:025-56226251。
附件: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