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强化院部二级管理,健全教学督导组织,请各院部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加强二级院部教学督导工作的指导意见》(附件1)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院部教学督导的推荐与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部参照附件1要求,制订并实施本单位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2.各院部根据本单位专业及学生数推荐2-3名校内外教学督导建议人选至教务处(评估办),经学校审议通过后,由各学院颁发聘书,聘期原则上为2年。
3.被推荐人需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二级院部教学督导推荐表》(附件2),表格于4月15日前由各院部汇总盖章后交至教务处(评估办)评估科。
附件:
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加强二级院部教学督导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
教务处(评估办)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