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工作职责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独立设置的对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调研、监控、评价的教学质量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教学质量监测

(一)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1.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加强调研,构建科学、合理、长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2.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开展该体系的完善和运行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建立教学工作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并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的运行。

3.参与学校教学工作质量标准、教学规章等相关文件的制定、修订,并监督和评价有关教学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组织对部门单位和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

1.组织协调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安排学校教学督导对教学工作各个环节开展专项、重点督查;指导二级学院督导开展教学督查工作。

2.负责组织对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的教学工作质量进行评价。组织开展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教师对所授课程学生的学习情况评价以及教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

3.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与工作实施。

4.负责学校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和公布。

5.根据目标管理年度考核、评优、晋职、晋级、聘用等工作要求,提供对相关部门单位及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三)及时反馈教学质量状况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结果,结合学校教学质量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论证,向学校提出在教学质量管理方面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制定整体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教学评估认证

1.学习研究教学评估方面的理论和政策,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系列教学评估管理规章制度。

2.做好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顶层设计。如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研制支撑材料目录和规范文档格式等;部署阶段性评估工作任务,草拟及印发各类评估工作文件;指导和检查各单位的评估工作等。

3.组织迎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系列教学评估工作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师范类专业认证、新设专业评估、专业综合评估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等。

4.组织开展学校各类教学评估(课程、专业等)的自评工作。

5.负责校级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做好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年度数据的采集和报送。

6.收集、汇总、文印、整理、验收和归档各类迎评材料。

7.立足教学评估工作,撰写各类工作分析报告,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信息,为学校教学管理提供咨询和建议。

8.负责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网站管理工作, 及时更新部门网站信息。

三、其它

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和国内其他高校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交流。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