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0年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洋发布时间:2020-06-08浏览次数:3114


各学院、部门:

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建设的基础,为全面把握我校课程建设状况,客观评价课程建设水平,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江苏二师评〔20208号)文件要求,我校拟于20206月开展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学院(部门)开设的公共必修平台课程、学科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方向必修模块课程,具体课程的界定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二、工作安排

(一)课程组自评

68-30日,各课程组参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试行)》中的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收集整理自评材料和支撑材料。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查自评,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课程评估自评报告表》(详见附件1

(二)学院(部门)评估

71-15日,各学院(部门)组织成立课程评估专家组,根据指标体系及各课程组自评报告表,对课程进行评估。评估结束后,撰写学院(部门)课程评估报告(含每门课程的评估意见),同时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向学校提交课程组自评报告表和学院(部门)课程评估报告,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交至石湫校区敬业楼311室,电子版材料上传至综合信息平台,提交端口:“资讯中心”→“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选择任务主题“2020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课程评估”,课程组自评报告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学院(部门)名称-专业名称-课程名称-课程组自评报告”。

(三)学校评估

716-31日,学校组织成立课程评估专家组,根据本方案及各学院(部门)课程评估报告,随机抽取部分课程进行评估,并对各学院(部门)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等级的课程全部进行复评;同时对各学院(部门)课程评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课程评估结束后,形成课程评估反馈意见。

(四)课程整改

81-831日,各学院(部门)课程组根据学校课程评估反馈意见积极开展课程整改工作,学校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其他相关要求

课程组自评报告和学院(部门)课程评估报告具体格式要求参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课程评估材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3学年学生网上评教排名后三位的课程,纳入学校必评估课程。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评估科,联系电话:025-56226250


附件: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课程评估自评报告表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课程评估材料格式要求

     (附件内容详见内网)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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